广州天河区棠德花苑的一对母女频繁高空抛物,导致邻居们不得不戴头盔出门。5月27日,棠下派出所接到报警并开始调查此事,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曾多次劝导未果,未来会考虑在小区安装监控摄像头。
广州市住建局在答复市政协委员提案中提到,将在条件成熟时争取制定高层建筑高空抛物视频监控系统,并建设相应的管理制度。多名律师指出,“高空抛物”已正式入刑,即使未伤到人也难免法律制裁。
家住棠德花苑的庞先生称,这对母女经常从9楼扔玻璃瓶和砖头,多数是家庭垃圾。母女俩还常捡废品堆在一楼楼梯间,阻碍开门,与其他业主发生争执。庞先生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多次劝说这对母女不要高空抛物和堆放废品,但效果不佳。几年前就有该小区居民投诉,当时记者甚至被袭击。物业副主任透露,与这对母女沟通时对方有时表现得非常激动,甚至拿出剪刀威胁。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对预防高空抛物作出了规定,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广州市住建局也在研究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计划在条件成熟时制定高层建筑高空抛物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规定。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故意高空抛物者可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将“高空抛物”正式入刑。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介绍,高空抛物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据刑法规定,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或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例中,被告人蒋某因高空抛酒瓶被判高空抛物罪,即使未造成伤害也被认定为犯罪。
赵良善提到,针对业主和物业反映的治理难问题,若行为人存在精神问题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应由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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