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林林
8月4日,受@陈丽君_点绛唇 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进展说明,针对部分网络用户侵犯陈丽君女士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多位网友被判致歉并赔偿。郭某某、李某已公开发布道歉信。
企查查APP显示,此前,陈丽君与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已于6月11日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审核:闫莹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财华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leiduan.cn/30906.html
大象新闻记者 林林
8月4日,受@陈丽君_点绛唇 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进展说明,针对部分网络用户侵犯陈丽君女士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多位网友被判致歉并赔偿。郭某某、李某已公开发布道歉信。
企查查APP显示,此前,陈丽君与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已于6月11日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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