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在日常生活中,机动车路边停放已成为人们习以为常的场景,而这看似平常的现象,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成为他们实施犯罪的“契机”。近期,南乐县城发生了一系列针对路边四轮电动车电池的盗窃案件,两名清丰籍男子最终因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4年3月8日13时左右,侣某和户某驾驶三轮车,从清丰县来到南乐县城。他们在人民路某洗浴中心附近,手持自带的改锥、钳子,对路边一辆四轮电动车下手,短短时间内,便将车上的五块电池盗走。经专业机构鉴定,这些被盗电池价值3000元。尝到甜头后,二人并未就此收手。3月14日11时47分许,他们再次驾驶三轮车来到南乐县城,这次选择在某小学附近作案,用同样的工具和手段,将一辆四轮电动车的四块电池盗走。经鉴定,这四块电池价值1080元。
得手后,二人将盗来的九块电池卖给废品收购人员,共获得赃款1860元。其中60元用于给作案车辆加油,其余赃款二人平分。然而,他们的犯罪行为并未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案件审理期间,户某退赔了其中一名被害人54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侣某和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并且属于共同犯罪。经审查,侣某曾有犯罪前科,系累犯;户某也并非初犯。不过,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符合坦白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考虑到这些因素,同时鉴于户某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庭进行了综合考量。最终,法庭依法作出判决:侣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同时,责令二人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这起案件给广大车主敲响了警钟,在停放车辆时,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量选择有监控覆盖或有人看管的区域停车,有条件的可安装额外的防盗设备,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警示那些心存侥幸的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要因一时的贪念,毁掉自己的自由和未来。
防盗小贴士请收好:
停车选对“安全区”:优先停放在监控覆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路灯下,远离偏僻角落。
加装“防护盾”:给电池加配防撬锁、链条锁,或安装电池定位器、振动报警器,让盗贼难下手、易追踪。
及时“清痕迹”:离开时检查电池是否锁牢,勿在车内遗留购车票据或电池信息,避免给盗贼“精准作案”留线索。
发现异常“快报警”:若遇电池被盗,立即留存现场证据并报警,助力警方追查。
电池虽小,关乎出行;防盗用心,平安随行!别让一时疏忽给盗贼可乘之机,守好你的“车轮动力”,让每一次停车都安心无忧。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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