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发布通报,指出在南京大学三校区公共区域饮水机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施工单位南京诚善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于5月13日在学校宿舍楼内偷窃学生物品。根据施工合同相关规定并经处办公会研究确认,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决定对南京诚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2000元违约金,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减,并希望校内各施工单位引以为戒,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近期,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网站还发布了关于鼓楼校区违规动火处理情况的通报。通过校园安全巡查发现,南京云之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物理学院某教师要求,在未经学校保卫处审批的情况下于5月16日在鼓楼校区声学楼前进行违规动火作业,且作业人员章某的动火操作证件已过期,不符合动火作业资质要求。这一行为违反了《南京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影响校园消防安全。因此,暂停南京云之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入校权限一个月,期间停止该公司各项施工申请审批。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处是负责校园建设相关规划与项目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致力于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制定五年基建规划、修缮计划和修购专项资金项目滚动计划,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处全面负责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从立项报批、前期报建、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备案归档、交付使用及后期维保,同时会同财务处、审计处完成项目的竣工决算和资产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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