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关于演员黄杨钿甜佩戴的“天价耳环”引发广泛关注。5月22日,四川雅安市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发布了情况通报。
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认为,官方通报中提到的几个法律问题值得关注:黄父曾经是公职人员,在参加公职期间经商办企业,并且曾违规生育二孩。其中,黄父在参加公职期间经商办企业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是一个关键点。如果确实利用了职务便利,黄父可能涉嫌犯罪而不仅仅是违规;如果没有,则其行为只是普通的违规违纪。刘文华表示,黄父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常理上容易因工作原因接触到政府项目,其所办企业是否利用了工作职务上的便利并谋利,是认定其行为性质的关键,这需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查证。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指出,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若黄父在其任职城管执法支队和投资促进局期间,其经商行为与其职务管辖的市容管理、招商引资存在直接关联,即构成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如果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企业提供政策倾斜,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取该企业股份或资产的行为,可能构成更为明确的受贿。此外,黄父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的行为虽然不直接构成刑事犯罪,但在公务员招录环节涉及欺诈责任。《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要求,报考者需如实申报个人事项,隐瞒重大事项属于欺诈行为,招录机关可依法撤销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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