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钱却欠债不还的“老赖”令人痛恨。法院通常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倒逼其履行法律义务。然而,近年来部分“老赖”违反限高令乘坐高铁、飞机出游事件时有发生。他们的身份证号和护照号都被监控锁定,按理说买不了机票和高铁票,但为何还能正常出行?
2024年9月全国检察系统数字检察模型比赛中,意外揪出了几名绕过限高令的“老赖”。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核查出3名江苏宜兴地区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购买高铁票、飞机票出行线索,并向宜兴市检察院提交。进一步核查发现,其中一人购买高铁票、飞机票出行40多次。
以此案为鉴,宜兴市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宜兴市人民法院作出限高令的6103名被执行人进行摸排,发现有502名被执行人在限制高消费期间使用护照购买并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组列车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8000余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也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宜兴市检察院和桥检察室副主任王敏介绍,对8000余条违反限高规定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购买高铁票的有404人,购买飞机票的有325人,近一半人购买高铁票、飞机票达5次以上,高铁动车一等座乘坐次数共计800余次。
数据显示,近年来宜兴当地被执行人每年利用护照购买高铁票、飞机票出行次数大幅上升,从每年10余次上升到数千次。不仅在宜兴,宁夏银川、广西柳州、湖南浏阳等地也发现类似案例。
王敏认为,“老赖”利用护照购买高铁票、机票出行具有一定普遍性,甚至愈演愈烈,这无疑会影响执行效果,助长不良风气,严重挑战限高令的司法严肃性。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之所以能使用护照购买高铁票、飞机票,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护照编号不唯一,换本护照就可以;二是不同部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导致法院无法及时掌握被执行人新办或补办护照信息;三是法院找人难,一些“老赖”跟法院玩“躲猫猫”。
针对这些管理漏洞,办案检察官及相关专业人士建议,一方面要积极探索“个人破产”机制,让确无履行能力的诚实个人被执行人恢复正常生活;另一方面也要采取多种举措,对拒执行为落实惩戒措施。例如,将居民身份证号与护照号关联,确保护照号与个人形成一一对应关系,不能因新办或补办就规避限高规定。
公检法之间应建立被限高的被执行人员的信息查询联动机制,各单位确定工作联络部门和专职联络员,明确信息协查范围、手续和程序,规定协查完成时间。同时,公安与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限高人员信息实时交互机制,确保公安掌握名单,在发现他们新办或补办护照时及时阻止或通知法院执行局。
构建公检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联动机制,对于查实违法的被限高的被执行人,由法院执行局依法作出司法惩戒,公安机关配合开展人员查控、拘留收押等工作。对于高频次购买高铁票、飞机票出行的被执行人,应组建专班调查其资金来源,查找隐匿的可执行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短视频平台为获取流量,专门为“老赖”介绍“钻空子”教程。受访人士建议压实平台责任,全面排查清理违规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老赖”相关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公众举报违反限高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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