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关于大熊猫的骇人言论在“猫粉”群体中流传。这些言论包括“大熊猫不该进行野化放归”、“电击取精危害巨大”、“大熊猫繁育机构进行‘活体实验’”等。调查发现,这些谣言背后活跃着一些标榜“为大熊猫发声”的网络“大V”,他们利用大熊猫炒作话题、煽动粉丝情绪,进而借机敛财。
近期,四川司法机关办理了多起涉“大熊猫被虐待”谣言案。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散布大熊猫虚假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白某某和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白某某网名“大辽皇后”,是“猫粉”圈内较有影响力的一名“大V”。她最初加入各种“猫粉”群,表现十分活跃,待积累了一定知名度后,就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搞起直播。实际上,白某某和徐某并非真正的“猫粉”,只是看到网上大熊猫相关话题关注度高,为博流量才假扮起“猫粉”。
为了博取粉丝信任,白某某在直播间谎称丈夫徐某是公安民警,并展示徐某曾经使用过的值勤证件。实际上,徐某曾于2020年在某地短暂当过辅警。因为谎称丈夫是警察,白某某被陕西咸阳警方给予行政处罚。白某某和徐某先后在微信、快手、抖音等平台建有十多个群,粉丝总人数保持在3000至5000人。他们频繁发布大量涉及大熊猫的谣言视频、开设直播,将自己包装成保护大熊猫的“发声者”。
法院判决书显示,白某某和徐某二人捏造、散布某科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虐待大熊猫、利用大熊猫谋利等不实信息,相关虚假视频累计播放545054次、转发1245次、评论9521条。二人明知所散布的信息是虚假信息,但为获取直播流量收益,仍旧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转发扩散。案发后公安机关初步查明,他们通过直播获取收益3万余元、向粉丝募款14万余元,累计牟利17万余元。
白某某和徐某的获利方式主要有线上接受直播打赏和线下组织应援募捐两种。办案民警表示,从近期办理的这一批涉大熊猫谣言案来看,利用“情绪操控”进行“流量变现”,是这些“猫粉圈大V”的惯用手法。具体表现为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移花接木博取同情、不择手段制造事端等特点。
例如,白某某和徐某炮制了许多诸如“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有地下室,地下室里面的液氮用于电击取精、抽骨髓、打血洞、活取下丘脑”、“出卖熊猫获利,熊猫专家在海外有豪宅”、“某专家已经被抓起来了”等谣言。这些谣言导致部分“猫粉”频繁对多位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电话骚扰、短信谩骂、线下滋扰,还有极端“猫粉”不间断拨打报警电话、向政务邮箱发送海量邮件。
此外,一些“大V”故意剪辑大熊猫跌倒、趴着不动的视频,并配上极具煽动性的标题发布,如“国宝被虐!令人心碎的视频曝光”、“震惊!他们竟然对熊猫做出这种事”。这类视频往往能迅速吸引大量评论、点赞和转发,逐步培养起一批“死忠粉”。进入“粉丝团”的成员每天都要“做任务”,如修图、“打榜”、与其他熊猫“粉丝团”“打架”等。这反过来又加强了这些“大V”的影响力,进而将“流量变现”。
为了炒作话题博取影响力,一些“大V”还时常制造事端,“碰瓷”相关单位。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公安局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周某长期捏造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是“大熊猫七三一实验室”,专门赴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门口发传单、开直播,其间两次被驱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白某某和徐某一案中,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人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该判决已于7月12日生效。
当前我国网络上活跃的大熊猫“粉丝”数量逐年增加,年龄覆盖10岁至80岁。大多数“猫粉”客观理性、尊重科学,但有的“猫粉”缺乏理性认识,易被谣言“带节奏”。办案民警表示,不少“猫粉”把大熊猫作为拟人化的对象投射情感,并不愿意真正了解大熊猫的生活习性和科学常识,也对国际合作等问题缺乏认知,情绪容易被带偏。
警方提示,“猫粉”应通过权威官方途径了解大熊猫的生活习性和科学常识。大熊猫饲养和科研属于专业领域,偏听偏信可能沦为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的帮凶。系列谣言的蔓延还暴露出网络直播平台对发布内容缺乏实质性审核的问题。随着AI技术的发展,近年来直播行业生态快速迭代,建议进一步完善网络直播领域立法并加强执法,压实平台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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