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让同名“被告”疲于奔波 身份核验需更严谨!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太平村村民王喜民的银行卡上显示可用余额为-5988085.63元。在被冻结600万元之前,他的银行卡里只有11914.37元。由于与一起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同名同姓,王喜民的所有账户被突然冻结,近一年来他无法外出打工,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新疆哈密市中级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错误地将吉林德惠市村民王喜民与另一名身处通化市的真实被告王喜民混淆,导致这位无辜农民莫名卷入诉讼,成为“被告”。即使两人身份证、户籍等信息不一致,这一低级错误仍然发生了。直到二审开庭环节,经过原告的视频辨认,才确认德惠市的王喜民并非真实的被告。
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身份验证手段已经相当多元化,但此案能一直到二审,意味着此前对被告基本的身份核验工作沦为了摆设,暴露出身份识别系统的严重疏漏。看似小小的疏忽,却让当事人承受了巨大的代价。为了解除账户冻结,王喜民不得不一次次奔波申诉,只为“自证清白”。
司法本应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理应严肃、严谨。当这道防线因低级疏漏而出现裂痕时,无辜者就成了“受害者”,既伤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涉事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类似的情况并非个案,近年来,“同名被错告”的新闻屡见不鲜。有人与案件无关而被列为被告,有人因姓名相同而被错误执行财产,甚至有人因身份信息混淆而背负莫须有的罪名。这些案例的共同点在于,在案件审理或执行环节,未能严格核实当事人身份,导致无辜者卷入法律纠纷。
对此,不能止步于个案层面的纠错和反思,还应从制度层面进行改进。进一步推动部门、地域之间的信息共享之外,还应当建立更加科学、严谨的身份识别机制。比如在姓名之外,可以结合身份证号码、户籍信息,甚至引入人脸识别、指纹比对等技术手段,进行更精确的身份核验,降低同名误认的风险。此外,错误纠正的流程过于繁琐,司法系统应建立快速纠错通道,一旦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避免无辜者长期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德惠市王喜民的账户解封问题,审判长表示“将会在庭后处理”。但账户解封不是此事的终点。一方面,对于造成错误的责任人,应当追究相应责任;另一方面,对于当事人因“错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给予合理赔偿。司法系统的运行复杂而庞大,完全避免任何差错或许很难,但类似的低级错误绝不应反复上演。否则,只会伤害司法权威,让无辜者承受本不该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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