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名70多岁的男子在长达40年的时间里性侵亲生女儿,甚至对因此出生的外孙女也实施了性侵。大田高等法院第一刑事部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该男子25年有期徒刑。
这名男子被指控从1985年起,即其亲生女儿小学二年级时开始,到最近为止的约40年间,共对其实施了277次性侵。期间,女儿多次试图逃脱但均告失败,并经历了4次怀孕和堕胎。最终,她生下了女儿,而该男子不仅性侵了自己的女儿,还对外孙女实施了性侵。
在一审法庭上,尽管该男子坚称“酒后不记得了”、“无法承认”等,强烈否认指控,但法庭根据DNA分析等证据认定他有罪。法庭严厉批评称,被告人剥夺了受害者本应享有的平凡幸福人生的机会,且其强烈否认罪行,无法看出其是否有丝毫良心谴责。法庭指出,这是一起引发对人类本性深刻怀疑、给社会带来巨大冲击的案件,在追求保障个人自由和人权的韩国社会中,这是难以想象的犯罪。
该男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甚至主张自己是被冤枉的。上诉审法庭表示,被告人对自己本应保护和抚养的亲生女儿实施了长达40年的性侵,甚至将出生的女儿即亲外孙女也作为犯罪对象,性质极其恶劣。考虑到被告人的年龄和体弱多病状态,一审量刑既不显得过重也不显得过轻,不能认为不当。最终驳回了双方的上诉。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财华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leiduan.cn/24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