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四川成都27岁女子王某雅在家门口被杀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及庭审。2024年6月9日,居住在成都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内的王某雅,在其家门口被同小区的梁某某持刀杀害。
起诉书显示,案发当天,梁某某携带刀具在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王某雅。小区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某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导致王某雅死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异常,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无故窜至部分住户门口进行敲门滋扰和辱骂。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雅母亲王女士头发花白,她曾前往派出所做过笔录,被认定为证人。5月27日的庭前会议和庭审她都无法出席,已委托律师代理。案发当天,王某雅曾给母亲发微信消息:“有个人一直在敲门。”“在我们门口吐痰。”王女士帮女儿呼叫了保安。
王女士的社交账号记录了她和女儿的幸福生活。2024年6月9日王某雅遇害后,她的账号停止更新,仅在安葬后的第二天发布了悼念视频。再次更新是在开庭前,她写道:“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距离案发过去将近一年时间,王女士肉眼可见憔悴,头发白了许多。庭审前,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师表示,开庭前不对结果作预测,如果最终判决结果认定案发时梁某某处于发病期间,他们将会上诉。王女士还提到,被告梁某某亲属态度冷漠,案发后长时间没有联系及道歉,对此她非常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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