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监委对重庆黔江云之源足疗养生馆负责人王成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显示,王成与国家公职人员相互勾结,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王成的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收缴其违法犯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根据相关法律,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分别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此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监察机关在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时,可以依法对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中的非公职人员一并管辖。如果非公职人员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则按照其所利用的公职人员的管理权限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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