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家中睡觉时,一名陌生男子潜入室内,用含有七氟烷和异氟烷的黑布将其麻醉,并对她进行了静脉抽血。该男子称此举是为了通过制造紧张感来缓解压力。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2023年12月31日晚,女子俞某在家中卧室休息,其丈夫外出。次日凌晨两点左右,被告人李某某推门进入俞某家中,使用含有七氟烷和异氟烷的黑布将俞某麻醉,并进行静脉抽血。随后俞某的丈夫返回家中发现了李某某,用水壶砸向他,李某某随即逃离现场。
俞某清醒后在床上发现了一根医院常用的压脉带,并感到左臂有疼痛感。她注意到疼痛部位有一个针眼和血迹,医生检查后也确认是针眼。扬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理化检验报告证实,俞某提供的当晚李某某留下的黑布中检出了七氟烷和异氟烷成分。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他有多次犯罪前科,包括两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记录及其他行政处罚劣迹,法院酌情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李某某提出上诉,但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因此驳回了李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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