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计划申报新型浮动费率基金。方案中提出的浮动费率产品与已有的浮动费率基金在管理费收取方式上有所不同。对于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的投资者,管理费会根据产品的收益情况设定不同费率。当持有期间的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且收益率为正时,可以收取超额管理费。
多家头部基金公司正在准备申报浮动费率产品。一些公司的相关部门已经在准备材料,等待监管部门的通知后将采取行动。一家南方头部基金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计划上报浮动费率产品,据其了解,全行业有二十余家公司也在准备申报发行新的浮动费率产品。这些公司主要申报的是主动型基金。
不过,还有几家公募基金公司表示,暂时没有申报动作,需要等待具体的申报细则和安排出台后再跟进。
方案建议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于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模式。具体来说,若投资者持有期限不足一年,按固定管理费率收取;若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根据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适用对应的管理费率。在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的情况下,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如果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为正,则按较高档次的管理费率收取;若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则按较低档次的管理费率收取;其他情况下,按照固定费率收取。
目前市场上已有138只收取浮动管理费率的公募基金。这些基金在管理费收取方式上较为多样。例如,中欧成长优选回报基金根据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管理费率。诺安稳固收益基金则以分档计提方式收取浮动管理费。2023年四季度,还有一些与基金规模、业绩以及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的浮动费率产品相继成立。
从已成立运行的浮动费率基金来看,截至2025年5月8日,有80余只基金成立以来的收益率为正,其中5只基金收益率超过100%。短期来看,近100只基金近一年收益率为正。
证监会提出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此类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将进行评估并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多家头部基金公司负责人对此进行了积极回应。易方达基金负责人表示,推出这类浮动费率产品有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利益协调一致。嘉实基金总经理经雷认为,此次改革举措强化了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推动公募基金关注投资者回报。南方基金总经理杨小松指出,浮动管理费机制强调长期投资、扶优限劣、超额收益和风格明晰,有助于提升投资者体验和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投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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