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尉氏县气象局9月9日17时发布《重要天气报告》: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边缘暖湿气流和低涡切变线影响,预计10日夜里至12日白天,我县有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主要降水时段集中在11日白天到夜里。其中10日夜里我县有小雨,11日白天到夜里我县有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降水量80到120毫米,局部150毫米到18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小时雨强30到50毫米)和大风(7到9级,局部10到12级)天气。
为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扛牢防汛责任,紧密围绕本轮强降雨,加强研判会商,针对本辖区、本部门防范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应对方案,将工作任务、措施明确到人,认真开展灾害防范应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洪排涝、防汛抢险、转移避险等各项准备。县防指根据实际雨情、汛情,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四级响应时,县防指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商研判;启动三级以上响应时,县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商研判。
二、气象部门要切实扛牢防汛抗旱“第一道防线”责任,紧盯雨情汛情灾情的发展态势,加强实时雨水情信息监测和分析研判,提高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做好递进式气象服务,强化短临预警、精准预警。9月10日,县气象局副局长进驻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开展递进式气象预测和预警。从9月11日8时起,每小时向防指报送天气情况报告,直到降雨过程结束。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全覆盖发布、传播预警信号和提醒信息。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层层发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等渠道将预警信号和提醒信息传播到每家每户,引导群众在强降雨期间做好防范准备,非必要不外出。各乡镇、各单位有关防汛信息、宣传报道材料统一报县委宣传部,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发布。
四、迅速组织人员转移避险。自9月10日18时前,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组织低洼易涝地段、危旧房屋等区域内群众转移避险完毕,危旧房屋一律不得留有人员。医院、敬老院、学校、监所等受洪水浸泡的房屋要腾空、封存。
五、自9月10日18时起,所有企业、建筑工地、涉水项目(工程)等停业,转移人员和设备,堆叠沙袋挡水;受生产工艺限制不能立即停工的企业,要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派出专家技术人员驻地指导,调派抽排水设备做好应急准备。除参加防汛抢险和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岗位外,提倡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可居家网上办公。9月11日,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全部停学。
六、持续开展巡堤查险。由县级分管领导干部带队,对主要河道进行加固、巡查、防守,到各条河道特别是出现过决口和堤防薄弱的河道实地驻守,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装备前置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同时,水利部门要加大巡堤查险力度,加强对主要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水闸的巡查排查,及时消除中小河道堤防及防洪设施风险安全隐患,确保行洪安全;要加强对水情汛情的监测监控,强化上下游水情信息互通。
七、城管部门要加强全县重点区域、城市易涝点及立交道口等区域的巡查力度,9月10日18时前点位责任人、抢排设备、抢险队伍要全部预置到位。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灯箱招牌等悬挂物及路灯等照明设施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防风加固、消除危险。
八、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专家技术组指导农户及时对农业设施进行防风加固;要重点关注农田渍涝风险区,加强农田排渍涝工作,提醒指导农户疏通排水沟渠,减少受灾面积。
九、各乡镇、住建部门要对老旧小区、危旧房屋、自建房等加强排查,监督易涝小区物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小区内和地下车库的防水排涝封闭工作。对建筑工地的深基坑支护、起重塔吊机械、临时工房、临时用电、施工点围墙、挡板等要责任到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停止户外高空作业。要提醒高层住宅居民务必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严防大风导致高空坠物和构建物垮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十、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安置;要对国道、省道、县乡道路边坡、桥梁进行再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做好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公交车辆视情停运。
十一、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或易引发险情的障碍物进行排查清除,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公安交警部门要向社会发布道路两侧允许停车的公告,明确专人负责信号灯管控,确保能根据雨情随时断电;做好交通引导和交通管制,对水毁、积水路段制定绕行路线,设置警示标志,强降雨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通行。
十二、文广旅部门要监督各景区、文保单位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游乐项目、涉水项目和正在进行的文物发掘、修缮和保护工作要暂停,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消除灾害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9月10日18时前,关闭旅游景区景点。
十三、商务部门要加强大型商超地下空间管控,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及时设置防水挡板和沙袋;指导规模以上商超做好现场管理,维持滞留人员和车辆出入秩序,必要时,及时组织人员避险。
十四、供电部门、通信部门以及市政照明管理部门、相关监控设施所属部门、交通信号设施管理部门等,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必要时切断有危险的电源,避免发生触电事故。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引发的停电、通信故障的排查修复;发生大面积断电、断网时,要优先保障重要部门电力供应、通信畅通。
十五、工信、教体、卫健、民政、市场监管、司法、通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做好防范应对相关工作。
十六、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内各单位、企业、大型商超地下空间、小区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等备足沙袋、挡水板和防水布,根据雨情、水情及时组织人员堆叠沙袋挡水。从9月10日18时开始,所有地下空间进行封闭,地下停车场一律不得停留人员、停放车辆;各级政府、机关单位视情开放供市民停车,免费开放所有地上停车场,道路两旁均可停放车辆,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应急抢险通行的前提下,公安交警部门不作违章处理。
十七、应急、消防、专业救援、社会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救援的各项准备,由县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县、乡、村三级要动员群防队伍,提前配发装备、物资,提前分配任务。县防指协调驻地武警部队、预备役等队伍,根据需要出动兵力参加应急抢险救援;县防指保持与县人武部对接联系,及时调派民兵参加抢险救援。
十八、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带班值班制度,从9月10日18时起,县防指要保证1名县级干部在指挥中心值守,各单位要保证1名科级干部在本单位值班室值守。要加强险情、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保持与县防指信息畅通,及时汇总上报汛情灾情信息。
十九、县防指会同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局于9月10日开始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擅离职守、履职不严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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