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于6月27日通报了五起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
冷水江市禾青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存在违规向企业摊派罚款任务以及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23年5月,该办公室主任王某与工作人员郭某某到某建筑安装企业,要求企业帮助完成2000元行政处罚任务,被拒绝后随即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二人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2024年2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及免职处理,郭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武冈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也存在乱罚款问题。2023年8月,该大队在对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在未制作执法案卷的情况下决定对该企业处罚6万元,并通过微信转账收取钱款。2024年4月至5月,副大队长王某某受到警告处分,一中队队长乔某某受到诫勉处理,大队长付某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副局长唐某受到责令检查处理。
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元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何某某违反程序规定,未经批准且仅有一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的情况下对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中未出示执法证件,未佩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他还存在违规推荐第三方业务并收受礼品的问题。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何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及免职、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处理,大队长梁某受到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张某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局长文某某受到诫勉处理。
凤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西大队副大队长石某、中队长张某在办理某酒店违规装修行政处罚案件时,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次日才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且事后未再继续要求整改。2024年10月,石某、张某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黄某在担任副所长期间多次收受高档香烟,并在辖区超市、粮油店购买商品不付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黄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8月,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些案例涉及违规执法、乱罚款、“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直接侵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省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应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纠正涉企行政执法中的各种乱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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