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要求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国家医保局坚决落实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截至6月12日,全国13个省份的所有统筹区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包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甘肃、青海、宁夏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云南省也于近日正式发文,计划在7月底前实现全省范围内的生育津贴直达个人。目前,全国近6成的统筹区已经实现了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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